失业保险过期,失业保险过期了还能领取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过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过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险好久不办过期?
不过期,失业保险跟养老保险一样会在个人账户里累计计算缴费时间,如果需要领取失业补助金,就是是以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来确定能领取多长时间的,但是失业补助金领取也有弊端,就是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缴纳养老保险,这样就有可能会延误你的退休时间。
失业保险过期未申领怎么办?
失业保险过期未申领可以同以后失业保险一起领。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待遇到期终止发放?
1、可能是达到规定的最长期限了,也有可能是你的条件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或者是已经就业了。
2、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达到了申请失业金的条件,那么是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的,但是失业补助金最长不会超过6个月领取,如果资料上显示终止发放待遇到期,说明你已经领取了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再继续领取了。
用户在失业后重新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话,则是从参保的时候开始无法领取使用保险金的。而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之后,失业金也是会停发的。与此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也是无法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
办理失业金过期了怎么办?
根据规定,你应该在合同结束后6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由于你超过期限,不能领取失业金。关于该段保险期限,可以累计计算,下次失业时可以一并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_a***_]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过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过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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