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失业保险,孕妇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孕妇失业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孕妇失业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孕妇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吗?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的条件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如你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
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当地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本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本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等材料,经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孕妇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吗?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依法申请。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首先要明确,领取失业救济金与失业保险有关,与女性是否怀孕没有直接关系。简单来说,怀孕不影响领取失业救济金,孕妇可以继续领取失业救济金。
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怀孕生育的,可以在生育后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生育当月保险金的三倍
孕妇失业了,失业金领多少?
失业补助金 失业后,如果孕妇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每月可领取1000-2000元不等。 ①缴费年限:失业前,本人和雇主已缴纳失业保险(累计,非连续)一年; ②离职原因:不是本人自愿结束工作关系,如因为公司倒闭、协议解除、合同到期未续约、被辞退等情况可以领取失业金; ③失业登记: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者,需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这一点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一次性补助金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是个人失业补助金的三倍。
女方怀孕怎么办理失业证明?
孕妇能办理失业证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_a***_],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其中,包括:
⑴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⑵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⑶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⑷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可以找人代办。
失业证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即可。对于生育报销,女性必须参保生育保险之后才可以享受报销,男性可以享受护理津贴,却没有报销意义。同时,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孕妇失业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孕妇失业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atin-america-vacations.com/post/24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