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疫情减免:工伤减免政策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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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1、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了免征、减征和补缴、缓缴4个部分。免征: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2、深圳各个网点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政策。所以,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
3、通知,深圳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影响。
5、减免内容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期限。中、小、微型企业免征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大型企业单位缴费减半征收的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至4月。
6、对深圳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共惠及深圳市各类企业70余万家,预计减免金额约200亿元。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1、法律分析: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2、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3、法律分析:根据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来看,新的延长政策实施减免的社保费包括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4、社保减免主要三项:养老、工伤、失业。减免类型:全国中小型企业2-6月份全免(含湖北省大型企业),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2-4月减半征收。
疫情期间工伤险减免会计分录
1、疫情期减免社保费,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处理。并根据使用部门,冲减相应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等。
2、贷:管理费用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应科目)疫情社保返还,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使用部门,冲减相应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等。
3、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如何做账?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会计分录如下所示:(1)收到已征收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4、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免征;而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其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5、可申请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三项社保费和职工医保费可以同时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但因疫情而减免的社保一般不包括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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