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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kodinidkodinid时间2024-01-27 00:21:13分类工伤保险浏览4
导读: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2021广东伤残津贴上调?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广东社保最低的缴费基数是多少?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21广东伤残津贴上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广东伤残津贴上调?
  2. 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3. 广东社保最低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4. 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2021广东伤残津贴上调

广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通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本年度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2021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预计惠及全省工伤人员约3.23万人,所需资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渠道予以保障。其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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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东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其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平均调整额度全国居于前列,坚决落实国家“六稳”“六保”部署,让工伤人员获得感更加充实。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且2021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每月加发430元、405元、380元、355元。

经定额加发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托底线”4138元/月的,按照4138元的标准发放;2021年内首次享受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也执行“托底线”标准,核定的伤残津贴低于4138元/月的,自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4138元标准发放。据此调整,预计调整后全省人月均伤残津贴约4803元,平均增加约3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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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如下:

广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本人工资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费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坚持预防、救治、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广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广东省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为17346元/月,最低位3469元/月,其中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都是不需要缴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分别为8%和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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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从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的工伤保险缴费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_a***_]费率规定执行。

从业人员和村(社区)两委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与300%范围之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情况予以申报

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40536元至20268元。

☀特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已参保的从业人员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办法》明确,人社部门在受理从业人员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审核其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已参保缴费的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材料,未参保的且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则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要求工伤认定应与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类型、职业身份、从业活动等要素相一致。

针对非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特点,《办法》规定了相应的待遇衔接办法: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的伤残津贴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不双重享受”和“待遇就高补差”原则处理;对五级至十级因工伤残从业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根据申请而核发,在未申领期间可继续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权利,如果选择领取后则终结其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只能两者选其中一种待遇;雇佣期、实习期、服务期、任职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予以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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